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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九条措施》工作任务分解交办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8-10 08:36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次
 

岳人社函〔2018〕60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九条措施》工作任务分解交办的通知

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最近,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九条措施》(岳办〔2018〕20号),局党组高度重视,现将措施中涉及到的人社相关业务进行梳理分解交办,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发布的九条措施上来,严格执行,立足工作实际,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公共服务,拿出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让企业和企业职工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真真实实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落实过程中的情况、取得的成效请及时报送局“放管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关于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九条措施》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0日

附件

《关于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的九条措施》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1、企业开办7个工作日完成。实现新开办企业7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办理等所有事项。

责任单位:市社保处、市征缴处

2、年内实现九成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

责任单位:已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到的所有科室、经办机构,即:劳动关系科、外专科、工伤科、基金监督科、职建科、专技科、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科、工资福利科、市社保处、市就业局、市工伤处、市医保处、市人才中心、市征缴处、市机关事保处、市失业保险中心、信息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3、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科、职建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外专科

4、企业社会事务就近办理。面向企业和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医疗等事务按照“能放尽放、应放尽放”原则,下沉到企业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工保处、市就业局、市征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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